了点干果啥的给周叔带去。
发现迅哥儿躺在地上,不会生病了吧:“周叔,你咋了,没事吧。”
迅哥儿摆摆手,表示没事。
地上散乱了一堆手稿。
地上有着十多张纸,想来是迅哥儿一晚上写的,得有四五千字。
水生看了下稿子上的内容: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
救救孩子……
这部牛逼的作品总算诞生了。
水生读着也心潮澎湃。
迅哥儿脸上也满是笑容,他很得意自己的这部作品。
中国的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
水生目前手上拿着的就是它的手稿,再次见证了历史。
张水生:“狂人日记。周叔,你还没有署名。”
迅哥儿在第一张纸上署名,陆讯,他第一次用这个笔名,就是狂人日记发表的时候。也是他最知名的一个笔名,代表作品最多的一个笔名。迅哥儿的笔名有点儿多。
这部小说有着跨时代的意义。
水生拿着手稿再去杂志编辑部。
几个编辑都在,还有蔡校长也在。
“重辅先生,周叔的白话文小说,成了。”
“育才的,快拿过来。”
几个人一人拿一两张手稿看了起来,看完后又交换着看,每一个都看的挺激动。
“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诶!写的好!”
“手稿给我,我特别喜欢这一段。妹子是被大哥吃了,母亲知道没有,我可不得而知,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
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