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打书 > 都市言情 > 水浒:灭宋江,屠金狗! > 第二十三章 兄弟共赴东京!

第二十三章 兄弟共赴东京!(2 / 3)

那跟野猪钢针似的胸毛一抖一抖的。

让人不忍直视。

陆尘无奈地摇摇头,叹道:

“你惹这么大的乱子,那文殊院的智真长老怎么说?”

“嘿嘿,长老说我前番醉了一场,还是他写信给赵员外,赵员外又是赔偿又是跟众僧陪好话,这才揭过。”

“昨晚俺打塌了半山亭子,打翻了护山金刚,又打伤了寺内诸多陈设和十来位僧众,文殊院是文殊菩萨的道场,活佛的归处,戒律森严,怕是容不下洒家。”

“不过那智真长老为人是真不错,一大早就送了我身上这件皂布直裰,一双僧鞋,还有十两银子。”

“告诉我他有一个师弟在东京大相国寺当住持,法号智清,他跟智清禅师书信一封,让我去投他那里,还能讨个职事僧做做。”

“好兄弟,你跟我一起去东京吧,以哥哥我的本事,到那边少不得能混个都监当当,如此一来,你也可有个稳定的落脚之处。”

“东京繁华,岂是着乡野可比?”

陆尘认真听完鲁大师的描述,觉得跟原著的过程大差不差。

接下来跟着鲁智深走,去了东京汴梁……

大概率就能撞见高衙内调戏李娘子,林冲误闯白虎堂的大戏。

在水浒世界混,名头是第一位。

以陆尘在河东路刷出的名声。

如今在江湖行走,不说像宋江那般,人人纳头便拜。

至少也得抱拳行礼,尊称一声陆公子,好酒好喝招待着。

面子有了。

武艺有了。

接下来想创业,就得找人品靠得住的兄弟了。

纵观水浒全书,林冲此人虽然过得窝囊,但是当兄弟嘛。

道德水平高、实力强劲、忠心度可以。

是一位优秀合格的双花红棍。

像他这样的人才还是很稀缺的。

出来混。

面子够大。

手段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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