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农村交公粮这种事,顺便还有一件关于汤娃的奇事。
汤娃在第8生产队,经常要到各家各户催缴生产队下达的交公粮任务,这种上交的公粮,后来逐渐发展到了要交三种。这三种公粮,一种是基本公粮,相当于农业税,自古就叫“皇粮国税”;一种叫集体粮,也叫“统筹提留”;还有一种叫“爱国粮”,就是交完了上述粮食之后还有余粮,可以再低价上交粮库的部分。三种粮食,上面变着法子要,汤娃干的都是得罪人的活。
1974年的一天,林明华那时还在安皋供销社上班。
那天,汤娃赶着驴车到乡里给生产队上交“爱国粮”,赶上晌午错了还没有吃饭,正好碰见林明华。
林明华就领着汤娃到供销社内部职工食堂,说,“汤娃你什么也别管,饭我给你安排,你只管吃就行了。”
林明华安排的午饭是,一碗玉米糁,2两的白面蒸馍10个,装了一盘子,用大海碗盛了一满碗猪肉萝卜菜。
结果,汤娃把上面所列的全吃完了,还嫌不够,又问食堂要了两个蒸馍。
林明华问汤娃,“怎么样?还够吃吗?”
汤娃说,“差不多,可以了吧。”
林明华在一旁看着,内心啧啧称奇。他实在难以想象在农村的干活人,居然如此能吃。这意味着他们能吃的同时,也付出了惊人的体力。
他后来曾经给冉殿凤说过,“这汤娃的饭量,真是让我开眼了,一顿饭能吃12个蒸馍,一大碗肉菜,外加一碗玉米碜汤。这家伙这么大的肚子,这么大的饭量,真不知道1960年的时候,他到底是怎么走过来的呀?”
二十一世纪初,中国实行改革开放20多年后,农村才基本实现了五六十年代农民们描绘理解的“共产主义”的理想生活,“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耕地不用牛,点灯不用油;饭前葡萄酒,饭后水果糖。”
新世纪农村中结婚找对象娶媳妇的新标准,相应就提档升级了,有一个顺口溜是这样描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