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钦定宪法大纲》的廷议最终没有一个官员再提出异议。
因为大明帝国的高级官员们从未想过帝国的制度需要用明文规定下来,朱厚照的这个提议无疑太过于新奇,让他们措手不及,也让他们很迷茫,不知道是该阻止还是该同意。
在这种情况下,朱厚照便只能利用皇权诏令翰林院组织宪政馆,由宪政馆拟定《钦定宪法大纲》草案。
同时,这个草案还会在拟定完成后再次召开廷议。
但宪政馆制定帝国宪法的翰林院学士得需由朱厚照亲自任命。
朱厚照要求选择出身于不同阶层的翰林院官员参与,不能只有官绅阶层出身的,还要有庶民地主阶层出身的,还得有商人背景和没有商人背景的,同时不能只有北人,也不能只有南人。
可以说,朱厚照制定《钦定宪法大纲》目的虽然是保障自己的皇权,但做法还是很民主的,没有说自己直接决断,不与群臣们商量。
当然,朱厚照这样做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让大明帝国的这些文官们习惯用法制治理帝国的思维方式,而不是用伦理关系去治理帝国。
时任南直隶巡抚的王阳明此时也通过皇明报知道了朝廷要制定宪法的事,同时他也从皇明报上知道了这场关于制定宪法的廷议内容和在报纸上的争论。
而这次关于制定宪法的议论同给帝国的其他官员带来很大冲击一样,也给王阳明带来了很大的冲击。
王阳明发现即便他当时也在朝堂上也无法辨别皇帝陛下这样做到底是对还是错的。
他不得不承认当今这位皇帝陛下很喜欢制定规则,刚在南直隶制定了一个《公约》,又和几个与皇家银行关联的内外重臣制定了一个《守约》,现在又要制定《宪法》。
但王阳明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些规则很有必要也很有效,一旦有了规则就有了秩序和公平,譬如南直隶的《公约》便让江南士绅们不得不缴税,而无从辩驳,因为白纸黑字的规则摆着的。
可这也让王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