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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不干不净,吃上沒病,你可真会说,但不管说的多么好听,用沒有洗过的手抓饭就不是好习惯,这盘菜还是倒掉吧,我在重新做。”
李清书意料之外的沒有恼怒与厌恶,却是一脸的无可奈何对我说道。
“还是别倒了,怪浪费的,在乡下许多人家每天剩下的饭菜都不舍得倒,家里养的狗饿瘦了,而且内蒙古吃烤全羊不也是用手抓的吃吗。那叫手抓羊,其实不用这么讲究,印度人吃饭都不这么用筷子,全是用手,你先做吧,我不打扰你了,我先将红烧肉端出去。”
说话间我便是端着一盘冒着热气,散发着香味的红烧肉逃出了香味扑鼻的厨房,这个时候还是不直接面对李清书比较好,脚掌摩擦着光滑的白色地板,心里无奈的感叹着:真是蛋疼,梁萌萌你以后在她的面前给我注意点,别再做出这样让人家讨厌的事情來。
这次将盘放到饭桌上后,停息了步伐,沒有继续回到厨房,而是像个客人一般端坐在了白色有着棉垫的长椅上,看着放在长桌中央的红烧肉,想到了我抓起肉扔进嘴里,用力咀嚼然后被李清书满是震惊看着的画面,我就一阵的蛋疼,而且特别想要笑,笑自己好丢脸。
整个空荡荡的客厅只有我一个人,除了摆放在客厅的高级电器,挂在桥头的奢侈刺绣,高贵字画外,沒有丝毫的生气,我真的不知道李清书每天是怎么在这个冰冷到有些可怕的房子中生活着。
在半夜她是否会觉得害怕。在白天是否又不想要呆在家。不过那次看到她半夜玩cf,扣扣信息响个不停,看样子她是靠这些放松心情,释放孤独的。
思绪间,我皱着眉头,抵挡不住饭菜的香味,不由自主的再次用手拿起了一块发烫红润的红烧肉,扔进了嘴里,享受似的吃着,真他娘的太好吃了,要是每天都能够吃上李清书做的菜,我就是在她家给她做保姆我也愿意,真是操蛋的好吃。
只是当我咽进嘴里的红烧肉,再次拿起一块红烧肉的时候,突然眼睛一撇看到了一个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