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如果敌人没来,那我需要你四处活动,把他们引出洞来。
我们将给他们一个狠狠的教训,阿萨迈族杀了太多地血族,他们既敢走出那片沙漠,我们一定让他们埋骨异乡。”
唐宁说这话时,脸上还带着那种爽直的粗鲁。他虽然尽力想扮演一个粗人,可他说出的言辞却揭开了他地伪装。
西方语言和中国话不同,西方语言基本上一个发音一个意思,有教养的人和街头痞子发音完全不同。
唐宁所用的语言,或许在一百年前还是流氓词汇,但现在它却是最典雅的绅士腔。也幸好有这个差别,所以,尽管唐宁说话粗身粗气,竭力装出做事冲动的流氓样,舒畅却没有上他的当。
“阿萨迈人,我听说他们是最恐怖的敌人,无数优秀血裔在他们手里丧身。阁下,您的慷慨帮助令我感动,我能问你个问题吗?这个问题一直缠绕在我脑海里——
阁下,从传统上来说,血族应该是畏光怕热的异端,但我听说,这是一群活动在沙漠里的血族猎杀者。我两次遭遇阿萨迈族,太阳并没有落山,他们却在活动。我很奇怪,您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唐宁看着舒畅笑了:“您真是个憨厚的人,你已经猜到了?”
舒畅什么也没有猜到,但他知道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唐宁这样卖力的帮他抗击阿萨迈人,其中定有猫腻。
他不知道为什么阿萨迈人这么令血族头疼,从知己知彼的角度上,他希望更多的了解自己地敌人。没想到。这一追本溯源却歪打正着。
可他实在想不起这事与突如其来的帮助有何必然联系,现在听到唐宁的话,他只好面无表情,高深莫测的板着脸。
“哈,哈,生活在沙漠中的阿萨迈人有个奇特的本领,他们能在阳光下短暂的活动。事后却对身体毫无影响。据说,他们当中最厉害地能在阳光下连续活动三天,事后只需要一个月的修养。
领令所有的血族垂涎三尺……我们是一对不死不休的血族的血液对阿萨迈人来说是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