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要改过来。
还有监、督两曹,古代只有个御史台负责监督官吏,职责有限不说,很多事情还监督不到,象那些低级行政区比如县、州就没有设立御史台;而在后世,监督和行政部门虽说是隶属不同系统,但同在一个地方从同样的人中选拔甚至是同一个党派,只不过是左手监督右手,殊不可取。林靖文建立的二曹规定其中官吏不受吏曹选派不受官府任免,甚至是不由官府管理,而是由民间自行选举乡老担任,虽然也是官吏,但从根本上与官府无关,这样才叫监督。其实林靖文预想中最理想的监督是不同学派互相监督,比如说法家监督墨家、墨家监督阴阳家等,但现在显然是办不到的。
还有三权分立。一般来说三权是指:行政权、司法权和监督权,后世美国的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执法权和监督权,不过美国是法制国家,其行政是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来实施,而不是官员们脑子一热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所以美国的行政权也被包括在了执法权之内,两者实际上没有冲突。
而在宋朝,立法是由大臣们拟订再由皇帝签署,执法在于官吏也就是在于大臣们,监督且不去说,所以宋朝的立法、执法、监督全在于皇帝和大臣身上,属于同一个系统甚至是同一个人。在地方官府来说,立法权是没有的,执法、行政全由知县、知州、知府、安抚使等同一个官员负责,监督甚至都没有,而且这些地方官府的一把手往往是军政一把抓,管的东西实在太多,权力大的没边。
——这样的制度好么?
当然不好,要是好的话三权分立在后世就不会那么受欢迎了。所以,林靖文决定从现在刚起步的时候就将三权分立,从此形成一个制度。
后世的三权分立林靖文暂时不考虑,立法权还不是那么必须,还不用一步登天,他目前要做的是将政、军、法三种权力分开,这是后世三权分立的起始。
中国是从唐朝中期开始试着将政、军分开的,但到南宋时才开始大规模施行,到明朝这种制度才成熟。唐朝安史之乱后,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