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进一步发展,也决定了商人壮大不起来,在地位上一直处于末位。
勉强好点的算是宋代,商人不仅可以从事多种商业和贩运行业外,还直接办产业。他们边生产边贩卖,合工商于一身。使得许多商人经营多取批发和长途贩运,一些有眼光的商人,甚至在江淮之间从事贩盐,拥有船只千艘。一些富商巨贾,还委有代理人和副手,还使用奴仆营商,着实壮大了一把,只可惜宋代内忧外患,商人地位固然提高了不少,但终究是抵不住国破家亡,等到了鞑子,与汉人一般沦落到四等人了,好不容易盼到了翻身做了主人,天下重新洗牌,商人的地位没好不说,还有诸多的限制。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出生农家,骨子里对商人有些厌恶,从登基之初,就有不少抑商的言论和举措。如丙午四月己未,朱元璋在与刘基讨论怎样减轻百姓负担时,说:“今日之计,当定赋以节用,则丨民力可以不困;崇本而祛末,则国计可以恒舒。”认为,节省开支可以减轻老百姓负担,使其不致陷于贫困;“崇本祛末”则国家财政可趋宽裕。洪武十八年九月,更说:“人皆言农桑衣食之本,然弃本逐末,鲜有救其弊者。先王之世,野无不耕之民,室无不蚕之女,水旱无虞,饥寒不至。自什一之途开,奇巧之技作,而后农桑之业废。一农执耒而百家待食,一女事织而百夫待之,欲人无贫,得乎?朕思足食在于禁末作。”愣是把商人经商阻碍农业发展的重大阻碍,对于商人的打压不言而喻了。
自洪武一朝,其抑商举措屡屡加强,最终形成了洪武一朝固有的商业特色,如第一,防止商人队伍扩大,千方百计阻止农民经商。苏松嘉湖杭五郡地狭人稠,“细民无田以耕,往往逐末利”,洪武三年,“令五郡民无田产者在临濠开种”。采取移民屯垦的方式阻断无田农民的经商之路。如果说,这种方式尚有较温和的仁政色彩的话,那么,下面这种方式便散发着一股“血腥味”了。洪武二十四年,太原府代州繁峙县令上奏:本县有农民三百余户外逃,累岁招抚不还,乞令卫所追捕。朱元璋览奏后,谕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