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王、驸马、功勋、大臣及各衙门妄献田土、山场、窑冶,遗害于民。违者治罪”。
洪武五年戒敕功臣铁榜也严禁“功臣之家受诸人田土,及朦胧投献物业”,规定“凡公侯之家,除赐定仪仗户及佃田人户,已有名额报籍在官,敢有私托门下,影蔽差徭者斩”。
此后,又在大明律重申:“若将互争及他人田产妄作己业朦胧投献官豪势要之人,与者、受者各杖一百,徒三年若功臣初犯免罪附过,再犯住支俸给一半,三犯全不支给,四犯与庶人同罪”。朱元璋是个细心的人,他怕这些法律不够完善,而百姓也不得知,所以他在自己亲自制定的律法大诰中严加禁约,迫于他的手段,这种风气在洪武一朝得到了很好的遏制,可世间的事情无绝对,就好比朱元璋不希望太监干政,可大明后期嫣然是太监帝国,就好比他一直希望六部对皇帝负责,不设宰相,可后期的大学士已俨然以宰相自居,所以他不希望朝廷有投献之风,只可惜天不遂人愿,这种风气,从永乐后便开始露出了端倪,永乐忙于修北京、编修永乐大典、下西洋、出兵蒙古、迁都北京城,对法律条文上的诸多松弛,以至于后期,皇亲国戚、朝廷高官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广收民田为己私业,而阴以势力把制,使有司不得编差征税”。因此洪武一朝体现的弊端,也慢慢凸显了出来,因王府、勋贵的所有田产都享有优免一切粮差的特权,所以一些无力耕种的百姓,便将土地奉献了出去,因是自愿的,所以皇帝也不好制止,如此一来,原来百姓的田地,便转变为钦赐田地。受献者在没有任何支付的情况下,不仅获得了土地所,所以永乐后期,不仅仅是皇亲国戚做这个营生,便是朝廷的大小官儿也这么做,慢慢就形成了一股风气。
而在这股风气中,那些百姓,庶民土地所有权的被剥夺,给他们造成了无尽的苦难,没了土地,他们可以不必向朝廷里徼纳税粮;但被投献之后,却要向新的所有者缴纳苛重的籽粒、地租,并且由自耕农降为庄佃、佃户或奴仆。若说税收倒也罢了,无论是有田还是没田,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