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栾金就是不走,他说,自己从小在机关大院里长大,死也要死在这里,哪儿也不去,就像他自己的父亲那样,守着这里,不能死在国外的土地上,就算运回来也亏心。
对于父亲这种奇怪的想法,栾驰没有办法,只能任由他,临走前,他叮嘱栾金的生活秘书,让他们好好照顾。而他自己,短期内不可能再回来了,除非有一天,那群毒枭彻底落网,一个不剩,否则,他真的不敢再冒险。
只要有一个人把他认出来,对于这群丧心病狂的毒贩子而言,那就是完完全全的复仇对象。在他们的眼中,不存在正义或者犯罪,只有金钱和利益,他们都是复杂的毒品制造运输售卖网络上的小小一环,为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报酬六亲不认,杀人如麻。
卧底警察因为和他们朝夕相对,曾经得到过他们的信任,更了解他们,更知道他们的弱点,所以也是他们最憎恨的,最想要杀掉的。
有时候回头想想,栾驰自己都纳闷:年纪轻轻的怎么就一口答应下来,向组织保证,一定能够完成任务。要知道,他可是一向怕丑,怕死,怕不漂亮,居然把命都豁出去了。
“那根胡萝卜切片,算了,我来切。”
正在掂着炒勺的栾驰颇有大厨的样子,指挥着旁边的简若,想了想,他回忆起她把胡萝卜每片切成两厘米的神奇刀功,又阻止了她。
简若翻了个白眼儿,扬着两只手,走出了厨房。
虽然她炒菜的功力确实很差,不过做蛋糕还不错,目前为止还没有客人因为吃过她赠送的甜点而送到医院抢救。所以,简若自告奋勇地做了一个大大的草莓戚风蛋糕,摆在餐桌中央。
就在她正偷吃蛋糕上的一颗草莓的时候,宠天戈和荣甜到了。
“你还约了别人吗?”
一进门,宠天戈就好奇地问道。
简若嘴里含|着草莓,还没咽下去,脸憋得通红,连连摇头:“没有,没有,就我们四个。”
一听这话,宠天戈没说什么,只是心里有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