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百分百的把握我是不会出手的,所以我还是常挨饿。
终于这天我来到一个小镇,在这待了几天后,我就决定在这里长住几天,因为这里东西好偷又好卖。我很快就扔掉了身上的破烂衣服,因为我偷了一套新衣服。当我从那家院里偷了整套衣服并成功逃脱时,可把我高兴坏了,因为我从来没穿过这么新的衣服。那是一套十来岁小孩穿的拆洗过多遍的自己做的棉衣。(就是农村人穿的那种自己织布自己装上棉绒作成的棉袄棉裤)。我找了个水坑,不顾天寒水凉,把浑身上下洗的干干净净,然后穿上棉袄棉裤。我穿上棉袄棉裤的时候,感受着身上的温暖,竟想起了在家时三婶温暖的怀抱。当时我是放声大哭,像是想把所有的委屈都哭出来。
不久我又偷了一双鞋子,换下脚上的烂鞋,身上算是穿齐了。后来我在那里待了好长时间(自己当时根本没有时间的概念,只知道好长)。那些日子,我本着百分百成功的原则,偷了不少东西,但没什么值钱的。最后当我认为够了时,我把钱全买了干粮(总共有几十块钱吧),又踏上了那没有终点的路。走时,我在镇外徘徊良久,竟有一种离开家的恋恋不舍的感觉。毕竟只有在这里我才没有挨饿受冻,甚至还穿上了从没穿过的新衣服。但是我还是走了,为了那个未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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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我没有再挨过饿。除了盗窃技能更熟练外,主要是因为进入了夏季,各种农作物相继成熟了。但我还是在不停的走,直到我遇见养父母。那时我刚到了一个小镇,一天下午,我来到一家院内,准备拿走他家的两个马扎。这足够换我一天的伙食了,我从不贪心。而且这样走时才不会引起街上人的注意,正符合我的百分百成功原则。正在我拿了马扎要走时,一个老头突然回来了。当时我吓的不敢动了。要知道,我虽然偷过很多东西但从没被逮到过,根本不知道被逮到时该怎么办。老头看到我,吃了一惊,但看到我的样子就明白了。
没有想象中的打骂,老人只是问了我的身世。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