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什么意思?
在白栋的点拨下。卫鞅很快就领会了立法与执法之间的关系,身为变法大臣,他应该是一个执法者,可以提出立法思路。可如果将立法执法一肩挑之,难免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那时再无退路。
如果是在汉唐宋明,白栋恐怕很难让一位手握大权的变法重臣接受这种思想,可现在是在百家争鸣的先秦、卫鞅更是法家百年不出的杰出人物、他白子更在秦国举足轻重,有了这些条件,让卫鞅明白立法、执法分立就不是什么难题了。
一窍通百窍通,以卫鞅浸淫法家多年的底蕴,很快就看出在老秦建立一个立法机构绝对是法家里程碑式的进步。老秦的变法成功固然是他的追求,完善立法过程、填补法家空白难道就不是麽?他是卫鞅,思路活跃的法家卫子啊!
卫鞅郑重其事的提出加上白栋的背后支持。嬴渠梁和满朝臣子自然是喜闻乐见,于是一个以嬴渠梁挂名、白栋、卫鞅、甘龙、杜挚为常设立法大臣的立法司就这样成立了,这与希腊人的议会、罗马人的元老院有很大不同,立法司只是从事立法、法令解释工作,是对君主的补充完善而非对抗,司寇处和卫鞅的变法活动仍然相对独立。彼此间并没有隶属关系。
立法司的建立让白栋轻轻松了口气,这个想法其实他早就有了。一来是忙于诸事未曾得闲、二来对于封建时代的王权、君权总有种莫名的恐惧感,认为这件事的推行会非常复杂、要做很多准备,却忘记了他此时已是连嬴渠梁都要避让三分的白子;也忘记了这个时代的诸子和国君都在苦苦寻找治国良药,比起儒家墨家提出的治国思想,完善立法、令立法与执法相对独立其实更靠谱一些;更忘记了早在三百年前,管仲就曾经做过这种事。只不过管仲为了快速集中权力,将立法权收于自己一身而已,虽然换来了更高的效率,却无法培养起一个具有生命里的立法机构,等到他一死,齐国又陷入立法执法不分的混乱状况,经常是君主早上拍拍脑袋就能发布一项法令,到了晚上感觉不妥,就可能收回来,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