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他是把王曼给买回来了,要不然他们家的日子也不会过好。
还有,如果他不把王曼买回来,以花巧儿那黑心肝儿的女人,说不定就将她卖到了那些见不得人的地方去。
想到这里,汪三还很庆幸。
庆幸自己当时的决定,太英明了。
王曼想想,好像也是这个道理。
虽然汪三混是混账了点,但自从到了他们家,她是真的过得很自在。
老汪家的一大家子对她都很好,很照顾。
尤其是麻六婶,那简直把她当成亲闺女,汪三这个儿子都得靠边站。
这也是她愿意留下来的原因。
也愿意把老汪家的人当成自家人,有什么好东西都会想着他们。
她向来是有仇必报,有恩必还的人。第2/2页)
根本没必要住到城里,闹哄哄的,啥都得花银子买。
要是没有银钱的来源,过得,那还不如乡下的农民呢。
她不喜欢。
再说,在现代的时候,她也不喜欢住在城里。
买的别墅都是在郊区。
她就喜欢安静,就喜欢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为所欲为。
被王曼这么一说,汪三也觉得自己太欠考虑了。
“你说的倒也是。
要不咱们去府城买一所宅子吧,到时候就不用住客栈了。”
王曼……
“我说你怎么老想买宅子,是不是知道我喜欢住在乡下,你好在宅子里金屋藏娇?”
想到这个可能,王曼怒了,一把拎住汪三的耳朵,凶巴巴的吼道:
“汪三,你给我听好了。
要是敢在外面给我招惹些不三不四的,我就把你阉了。
然后送给皇上,留在宫里当太监。”
汪三下意识的并拢双腿:
“曼娘,你瞎想什么呢?
我是那样的人吗?
我一直都很洁身自好的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