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老板武为光跳楼自杀!
“什么?”看到新闻报道,晨辉错愕,因为武为光,天成饭店,就是他之前上班的那座饭店和那个老板。
“我的诅咒这么灵验么?难道这是我穿越来的金手指?看来以后得谨慎对人用诅咒了啊!”他想起自己诅咒余军被爆菊,余军就真的被爆菊,诅咒武为光跳楼,武为光就真的跳了楼。
新闻里还在播报:武为光饭店亏损,还投资失利,饭店倒闭,投资血本无归,欠下银行六个亿,顶不住压力,选择了跳楼自杀。
晨辉看着新闻,心想:“和我离开时发出的诅咒几乎相同。”
他缩了缩脖子,下意识的捂住了嘴巴,心想:“跟我没关系,肯定只是巧合。”
毕竟这种事情才发生了两次,他也无法确定是不是巧合,而且这种能力他也不敢乱测试,所以只能将其归咎为玄学,以后管好自己的嘴巴,能不诅咒别人就最好别乱诅咒。
诅咒是恶毒之术,也就是因果律能力。
按照晨辉的潜意识,他本能的认为滥用诅咒能力,对他人进行诅咒,也会自身造成不良影响,这种感觉就好像,诅咒要是误伤好人,自身就会遭到报应反噬。
次日……
刘丽去上班,给晨辉留了饭菜。
晨辉起床,吃过饭后,就去外面找工作。
但是这年头工作不好找,很多公司都不招人,招人的公司待遇又极差。
他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之前在饭店里当服务员被坑了,如今找工作就小心谨慎,毕竟他不想用暴力手段拿回本就属于自己的工资,那都是被逼急了才会干出来的事。
武为光那种行为属于抢劫,表面上看是诈骗劳动力,但严格意义上属于抢劫他人财产,因为劳动力能变现成现金,属于他人财产。
老板拖欠工资,那就是在抢劫,就已经犯了法。
当然在当官的嘴里,人家说这是犯法,那就是犯法,人家说这没犯法,那就是没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