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弄到了一头大肥兔。”王顺笑嘻嘻的向家里人示意手里的大家伙:“今晚上吃肉喝酒!”
王爸最是开心了。
喝酒肯定要搭配肉,喝起来才爽快。
王青青去烧水。
王顺就去后院,用到把兔子皮给剥下来。
很大一张兔子皮。
用粗盐先浸泡一下。
把兔子的五脏六腑给清除掉,洗干净,再切成一块块的。
起锅烧油。
等温度差不多了,就把肉都给倒进去。
呲呲呲的声响中,很快就有肉香冒出来。
物资匮乏的年代,想要有太多的调味料是不可能的。
只有姜葱跟辣椒,全部搞里头。
盖上锅盖,焖个五分钟就差不多了。
趁此空隙,王顺把兔子皮用清水洗干净,然后放到后院的竹竿上晾起来。
五分钟一到,王顺打开锅盖。
顿时,一阵阵浓郁的肉香就飘散了出来。
王顺闻上一口,身体里的馋虫全部都被激发了出来,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香迷糊了!
这肉,必须要搭配大米饭,吃起来才爽。
刚好今晚上就是吃的大米饭。
简单的又炒了个青菜,王顺把东西端到外面,喊道:“爸妈,青青,来吃饭了。”
一家人坐了下来。
看着一大盆的兔子肉,都是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加了点辣椒,完全的把肉的香味都给激发了出来。
“爸妈,你们尝尝看。”王顺先是给王爸王妈各自夹了一块,然后给王青青夹。
最后才自己吃了一块。
“唔,真好吃!”王爸点点头:“很香,肉也很肥嫩。”
确实。
王顺吃一口就爱上了。
这只自寻死路的兔子简直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