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来,并没有稻花,倒是每人口中叼着一根狗尾巴。
“里大嘴,我真想从后面捅你!”獒人头头对始作俑者比划着黑曜石棒。
十一月的狗尾巴草枯褐毫无生机,一如眼前的这块土地。本来还是粘人一身飞絮的芒草,仅仅是往前一步,就如同踏入坟塘一样,离离原上草中长着一块大癞痢。
红褐的土壤,放眼十里,寸草不生,只有一堆干枯的野牛粪上孑立着一根瘦弱的绿草,算是青草迈向这片死地所付出的努力的注脚。
里大嘴一脚踏扁了这堆牛粪,张开双臂怀抱整片土地,深呼一口气,叹道:“契德玛丽亚~红土的气息~”
红土高坡,到了!它就耸立在众人面前,映着落日的余辉,天是红的,地是红的。
孤零零的山坡耸立在平坦的土地上,临近河边,如同腰带边上鼓起的肚脐,也是红的。
这就是老模特丹齐口中的红土高坡吧,还真给我选了一个好地方,那家伙还真不愧是个老模特!这块地就跟他的脑袋一样,不落一毛!
“难道这里就没别的地方可住人的?”欧阳踢了一脚向导的屁股,把那株小草拯救了出来。
河马人每三年来一次红土高坡,对荒原上的一些情况还是有些了解的。
河马诗人从“长河落日圆”的诗意中跌回凡间,不满地揉着屁股道:“老板,荒原上算得上是地形优势的地方就那么几个。第一个是剃刀山,那也是一个从荒原上凸起来的山坡,被一群地精占领了;第二个就是刀塔石林,长期盘踞着一群食人魔;另外还有一些地方都是被荒原上的土著占领着的,毕竟要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下去,也得有一些依靠。奇怪的就是只有这片红土高坡没有土著占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大概是太荒凉了。
conAd1();从诗人的角度来看,这里环境还是不错的,依山傍水,钓鱼可是最修心养性的事情了。”
“你们河马人钓过鱼吗?”寇沙反唇相讥。因为一句“道格不吐俄勒芬牙,豪斯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