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和前晚一样的景色,只是那个迷人的少女已经不在身边。阿尔丰斯感觉自己有点头脑发热,像她那种人,会真正看得上自己?不过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打退堂鼓实在没什么意思。
两百里路,按照沙漠居民的普通脚程,来回需要五天时间,一个月绰绰有余,索拉德也没故意刁难他,只是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克里丝蒂娜的影响,他对自己苦笑起来:阿尔丰斯,你可真会自作多情。
一路过来都是平坦的沙漠,夜风肆意的在沙上形成一个个小旋涡,带动着松散的沙子呼啸而过。这是沙漠中常有的情况,只要不是沙暴来临,阿尔丰斯一般都不会理会。他腰间挂着的布袋里面装着十日份的干粮,两侧各有一个大羊皮水袋,不出意外的话,足够维持到探索结束。
他把那本书从布包拿出来,边走边看。沙漠的确是个好地方,可以不用担心被异物拌倒。毒眼教会他认字,很多被埋藏的武器上边都刻有主人的姓名,不识字根本就分辨不出来。朦胧的月光下,字迹显得有点模糊,但还是勉强可以看清上面的黑字。
书的开头颇让人费解。都是关于一些哲学的问题,不过越到后面就越有趣。里面说人与生俱身体里就有一种气,叫做内息。内息并不是杂乱无章的乱跑,它会遵循一定的路线运行,这些路线遍布在全身各个关节部位。一般人无法控制内息的运行路线,只有通过不懈的辛苦修炼,其中一部分人才能掌握它的运行规律,在这基础上再刻意加强就能控制内息的运行路线,提高肉体机能。
这套理论和阿尔丰斯所知道的世界完全不一样,里面没有骑士、魔法、荣誉等他耳熟目详的东西,这完全是个陌生的世界。精神上的修为再加上肉体的修为是书的主要内容,它还提到,精神和肉体是不可分割的两个界面,肉体是精神的支柱,坚强的肉体会使精神层次更上一个台阶,反过来,精神的提高则直接刺激着肉体修为的壮大发展。
写下这本书的人是一个叫吠木头陀的人,来自遥远的东方国度。这个国度阿尔丰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