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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塔隆沙漠是风的天下。
太阳隐藏在地平线后,温度稍微下降,灼热的暴风开始肆虐,这些由温差产生出来的怪物卖力的吹散沙子表面凝结的水份。
异大陆的人将水由冰变沸的温度定为一百个刻点,每个刻点为一度。太阳初升时沙漠大概有三十八度,下午最高可以到六十五度。现在这个时间温度骤降至十五度,凌晨的时候更为夸张,只有五度。
阿尔丰斯对沙漠非常熟悉。晚上的温度不至于让袋子里的食物发馊,相反,半硬的熏鱼吃起来比刚出炉时更可口。
月之心城方圆五十里全是沙漠,只有灰石堆那里勉强可以称的上石堆两字。距城十五里,步行需要三个魔法时,他听别人说过,这地方以前是座石山。多克和另一个巫王曾经选择在这里决斗,过了几天,有大胆的人过来看情况,山没了,只剩下一堆灰石。
阿尔丰斯此刻正坐在乱石堆后边,大半个身子蜷缩在厚厚的毛毯里,手指在沙里无聊的旋着圈圈。等待的时间最难熬,这几年的盗窃生涯早已经让他磨练出沉稳的耐心,沙粒带点粗糙的摩擦着手指,让他觉得很惬意。长达几天几夜的守候,他早已学会从中找寻乐趣,每粒沙子都可以成为消磨时间的玩具。
月光清辉下的沙漠显得可爱而平静。黄色的地面偶尔会形成一两道小旋风,盘旋过几圈,在沙上留下完整的印记后消逝无踪。阿尔丰斯探出头,石堆周围还是空无一人,情报的可靠与否都不要紧,最重要是过程要好玩。他现在只不过是那只小黄雀,成功与否,并不涉及他的切身利益。
白天窝居在沙下的小动物都会趁晚上的时间出来透气,另一个目的就是找水喝。沙子吸收空气中凝结的水份,只要把上面的沙拨开,再把下面稍微湿润的沙含在嘴里,就可以吸收到生命赖以生存的水。
一条沙漠蝰蛇在不远处扭动着身体钻入沙底,它的想法和阿尔丰斯是一致的。不管是人类还是其它任何动物,都喜欢伏击、偷袭这种高成功率的行动,只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