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只有13户人家,但老发电厂的住户,并非来自一个单位。李长山家是农场的,这个单位的住户有五六家,其余的住户也是有公职的,有两家在县城上班,每天须“通勤”,即乘坐客车上下班。这里实际上是一个基层公职人员居住区。
各家虽分属不同单位,但生活条件却相差不大。
当时户口性质大致分为两类:居民和农业。居民是城镇户口,在政府机构和各类国营或集体单位工作,挣工资,生活必需品凭票供应;农民则是农业户口,从事农业生产,分属各生产小队,挣公分,年底统一结算钱粮,除布票外,不发其它票证,生活所需依靠生产队分配。
农场职工则很特殊:农业户口,从事农业生产,发工资,但比居民职工要低,分配粮油等生活用品,与生产队相比,数量上要多一些,品种上也丰富一些,年底时,会给每家搞来些大米、白面、花生、鱼肉等。可以说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存在。
各家的陈设大致相同。进门是外屋,有灶台、水缸、碗架子(橱柜)、菜板子等,养鸡的人家还有鸡窝,晚上将鸡赶进去,白天放出来。
里屋则是起居室,是日常生活,如吃饭、睡觉、听收音机、做作业、看书、招待客人的地方。主要陈设是炕、家具,以及米袋面袋,一些蔬菜等,酸菜缸也在这里,因为冬天严寒,放在外屋会冻冰,把酸菜冻坏。
炕在南面,宽约2米,个子高的睡觉时也能伸直腿,长度则横贯东西,与墙体相接,在4米左右,高度比小腿高、比大腿低,约六七十厘米。炕约占整个屋子的三分之一。
家具主要是柜子,一般三四个,李长山家有两个大柜子和两个小柜子,沿着东墙从炕沿开始向北排列,用三垛砖搭上木板支撑,木板高度与炕沿相同。木板外漏的一面,钉上布帘,以遮挡箱底下放置的杂物,使屋子显得整洁。大箱子主要放不常穿的重要衣物以及钱票等重要物品,平时用锁头锁上,免得孩子乱翻。小箱子则放些一般日用品,如线板子、换洗衣服、手电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