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林逸决定拿化学题目当作自己的饭后甜点。
「钧瓷是宋代五大名瓷之一,其中红色钩瓷的发色剂为……」
少年打开窗户吹着风,沐浴在午后的阳光下,安静的思考这眼前的问题。笔和纸摩擦的沙沙声在空旷的教室里回荡着,直到陆续有其他同学到来。
美好的学习时间总是很短暂啊!
“终于做完了。”林逸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道:“要知道,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最美好的高中时光还有一年要结束啦,得抓紧时间。”
“你嘀咕啥呢?”商芷昕此时刚好回来。
“没啥没啥。”好家伙,差点引起文学界震动!
商芷昕狐疑地看着他,她刚才明明听见要知道最是人间、什么此数的。
这家伙明显是在打哈哈,不过他刚刚说的这句话可真好!不由得对正在认真做化学的这位男生更多了一些好奇。
正午的阳光撒在少年的脸上,使少年本就立挺的五官变得更加深邃,难怪有人说阳光对男生来说是最好的化妆品,商芷昕不得不承认,眼前的这个男生天生就是吃娱乐圈的饭。
正当商芷昕这么想着的时候,云杉杉背着吉他包走进了教室。
林逸抬头,心想原来她的才艺是这个。
“厉害啊!”林逸恭维到。
“哼哼。”少女愉悦地点头,似乎是很受用。等会我表演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到底还是孩子,这么不经夸。
林逸打量着吉他包,有点心痒痒起来。不管是前世还是原身,林逸都有弹吉他这个共同的爱好。前世是因为大学时被室友带入坑,之后从普通的吉他慢慢转变成电吉他。甚至还加入了音乐社,在校元旦晚会上演出;而现在是因为原身觉得弹吉他很帅,于是才慢慢开始学了起来。
也是这几天光顾着学习了,到现在为止还没弹过吉他。
说句公道话,林逸的吉他瘾犯了。
云杉杉察觉到了他的眼神,皱了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