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生活的痕迹,也没有什么意思。”陆程回头,盯着胡修炀,问道“胡先生,你说呢?”
胡修炀面色阴沉如水,依然答不上话来。
也许,他是懒得说话。
陆程在屋子踱步走了一圈,他指着照片墙上笑靥如花的陆瑟,又说“我们阿瑟,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胡修炀抬头望着那些照片。
的确,陆瑟的笑容很有感染力,能驱散人心中的黑暗。
胡修炀望着照片上的陆瑟,心里隐隐作痛。
照片上,陆瑟笑得有多好看,陆程的心就有多痛。他自顾自地说“她临死的时候,瘦成了皮包骨的样子,肋骨那里,都看得到骨头,一根接着一根。”
胡修炀垂在腿边的手指像是轻轻地颤抖了一下,而脸上,神色依然冷淡。
陆程的声音,仍在轻响“她很爱漂亮,直到生活真正不能自理的时候,才会准许护工帮她擦身子。她很倔强,就算是要呕吐,一般也躲避着我。”
“拿掉孩子那天”
陆程鼻子吸了吸,声音变得哽咽,眼圈也渐红。
陆程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这才扭头看着窗户外面。他微微仰着头,说“拿掉孩子那天,她捏着我的手,跟我说她有罪,说她害死了一条无辜的命。”
胡修炀的喉结上下滚动地了一下。他靠着墙,低着头,轻声说“孩子拿掉的时候,我在场。”
陆程骤然抬头,看向胡修炀的目光,那样凌厉,冷漠似冰。
“你在场?”比起愤怒,陆程更多的是感到诧异和困惑。
陆瑟做人流手术的时候,陆程就在现场,他一直守候在手术室外,他可没有见到过胡修炀。
胡修炀知道陆程在困惑什么,他主动招了,“那一天,我乔装成了麻醉师。”他亲手给陆瑟注射了麻药,亲眼看着孩子被拿走。
那一幕,胡修炀至今想起,仍觉得心似被刀在捅。
陆程沉默地站在照片墙下面,盯着胡修炀看了很久。他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