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出去的钱,又要了回来,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更何况还是跟一个女孩子讨钱。
陆程低着头淘米,脑袋几乎要钻进电饭锅内胆里面去。
吃了晚饭,陆程就独自离开了,第二天天快亮才回来。季微没睡,守在门口。陆程回来的时候衣服都没换,季微发现他身上有好多血。
她知道陆程在赚一份不要命的钱,他们这片区域有混社会的,那老大是个暴力狂,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爱打人。被他打一次,可以拿到五千块钱的赔偿费,陆程就是去当出气筒了。
周末的晚上,陆程又从兜里掏出五十块,递给陆瑟,一脸平静地跟她说,“给你,这一周的生活费,别再傻乎乎地乱捐款了。”
陆瑟问他钱哪儿来的,陆程不肯说。
季微沉默地吃着饭,没有告诉陆瑟这钱的来历。
那时候,家庭条件再恶劣,无论陆程有多嫌弃陆瑟这个拖油瓶,却从来没有萌生过想要将她丢了的想法。哪怕季微再是个吃白饭的,陆程也没有想过将她赶走。
如果生在富贵之家,陆程也可以是个温柔体贴的好哥哥。但生活环境却将他硬生生的逼成了一个无情无义的人。
陆瑟那时候小,不懂钱是哪里来的,后来长大了,明白哥哥为自己做过些什么,明白自己究竟是多么大的累赘,所以陆瑟迫不及待的才想要去赚钱,才入了演艺圈…
季微睡不着,那些往事就一遍遍地在她脑海里回放,就像播电影一样。
你问季微爱陆程什么。
他不是最帅的,也不是最体贴的,不会说情话,也不会讨她欢心。但他,却是唯一一个,哪怕在自己都穷的快要活不下去了,却还肯将她捡回家,始终都不曾抛弃过她的人。
这个世界上,陆程最好。
哪怕他对这个世界都是冷漠的,季微也认为陆程最好。
她又想起了陆瑟。
那个傻丫头,临终时都强撑着一口气不敢放下,她舍不得死,舍不得丢下陆程一个人活着。因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