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球小子与当年的那位卢公子最大的差别就是:他们的剑法都极为精湛,但这小子的体力极好,更有充足的耐力。
我只好故意向他卖了个破绽,打算诱敌深入,再伺机反攻。他果然年轻气盛,轻易就上当了,主动向我发起攻击的同时,自己的防守露出了些许空当。
我则充分发挥自己身体灵活的优势,牢牢地抓住了这个转瞬即逝的机会。
几乎就在挥刀攻击他弱点的同时,右脚猛然弹出,踢中了他的大腿。
因为人在空中,他再也难以把握身体的重心。即使在猛然跌落地面的那一瞬间,他仍然紧咬牙关,向我狠狠刺出一剑。
我当然早有防范,这一剑要真是被他刺中,就得和那位阎王的宝贝女儿拜天地了。
虽然也算是大喜事,但我不想让它来的那么快。
于是我飞速旋转身形,堪堪躲了过去。
他跌落地面之后,由于短暂的钻心疼痛,一时无法起身,我完全可以利用这个时机,欺身而上,乘机一刀削掉他的脑袋。
我当然不可能那么做。自己站稳脚跟之后,刀交左手,潇洒地背在背后,淡定的说了一句:“你输了。”
潇洒不过三秒钟。我的裤子突然掉了。低头一看,虽然我动作灵活,身体毫发无伤,但我的那根裤腰带太不结实了,被他最后刺来的那一剑给削断了。
围观的众人都大张着嘴巴,目瞪口呆。不敢发出一丝声响。
没有人能够质疑我最终的胜利,但这份胜利,多少有点丢人现眼。
好在我脸皮够厚,从容淡定地重新提起了裤子。其实周围都是一群大老爷们,也没啥好丢人的。
新人就不说了,我健美挺拔的身躯,早在我远征军初入草原,我带着他们在湖边清水摸鱼时,就被他们一览无余了。
高怀德那个混球小子还算诚实。跪在地上没有起来,手提宝剑,冲着我躬身抱拳施礼,声音洪亮地说道:“我高怀德言而有信,输的心服口服。今后小人这条性命,就是刘将军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