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是门条文繁杂,判例如海的学科。
不是真正有丰富经验的大律师,光是名词理解,就能绕晕一大片人。
尹照棠从来没读过法律,顶多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真不知道还可以修改法律。
释法权不只在法官手中,修例权不是归LF会所有。
只要敢想敢干,法律条例照样能改!
杜子华在大律师所做事,前途与社团紧密相关,肯用资源帮忙运作,算是一种正式投效的表态。
要知道,港岛的大律师只能打刑事案件,不能代理民事案件,可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律诉讼出庭,英文称呼是“御用大律师”。
出庭要戴假发的那种。
跟普通的事务相比,大状有着高等特权。但由于特权明显,收入被限死,导致“御用大律师”必须跟商业集团有紧密合作。
在持牌期间,御用大律师正常收费。等大律师完成积累后,再转型“事务律师”,收取商业集团的高额报酬。
由于“大状”名额有限,每个大状顶多做到四十几岁,便会安排徒弟上位。一边收着老板的钱,一边叫弟子帮忙打工,代代相传,形成律政门阀。
杜子华将来想当上大律所的合伙人,成为律政界一号人物,必须有一个大老板撑腰。
肥猫只是一个老前辈,未来还得棠哥关照。
这套操作玩下来,就算不能免费都行,照样能让楚忠德几人知道,社团在把他们当自己人。
下午,三点。
一辆劳斯莱斯停在差馆门口,五名穿着西装,身高体壮的保镖,跟着尹照棠迈上台阶。
门岗处,两名军装伸手把人挡下,语气警惕的道:“有什么事?”
“探视。”尹照棠摘下墨镜,盯着二人。
一名军装掂着警棍,笑着问道:“六个人一起探视啊?一个人进!”
尹照棠单独走进差馆,办好手续,见到在羁留期的丁家豪。丁家豪坐在铁椅上,张口喊人,见到大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