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买枪 (
孙武仁微然一笑接着道:“第二天早晨,刘克星和姚公美两人又各带武装找郝楼的村长带着到我家要枪,村长拿出枪照,先叫看左边,后叫看右边,就是不撒手恐怕他们毁了,枪也没要去。从此再也没人来要。不久,这支枪被我的族孙孙景萃(注:实为共产党人)借去,这支枪一直没有还我。”
纪十化叹道:“一个人的力量终究还是不行的,你最终借的还是国民革命军的力量、借的国民政府的力量。”
孙武仁:“王雪峰、刘克星、姚公美、李待论这些人一次次的来,实则上是给我一次次的提醒,只靠自己的骨头硬是不行的,力量不够;有些规则还是得守,有些规则还是得利用,有些力量还得借。这件事对后来打官司的影响巨大,为此也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靠谁的力量保护自己。”
“有一天,我从韩庄坐船回家,船到庞家渡以下,船户上岸拉船,见到一支步枪,刚拾起来,他妻子急忙说:‘你板(扔)了。’我说:‘你拿上来我要。’这是一支老套筒,有的地方上了点锈。”
“那年冬的一天下午,五个军人向我打听村长住在那里。经询问知道是五个逃兵,想筹路费回家,我说:‘当兵的没饭吃,不如卖了枪回家。’当兵的说:‘没人要。’我说:‘我要。’当兵的说:‘你如果真要,叫我们如何办,请你给个说法。’我接受前次的教训,决定办得隐密些,说:‘天快黑了,你们到东南有石猴子的石碣处一停,天黑后我在庄子头等你们。’天黑后,这五个人果然来了。到我家吃完饭,议定三十元一支。我领他们走了十八里路,到了贺窑,找到张文厚和他的亲戚苗振军,商定我买两支,张文厚买两支,苗振军买一支,安排五个当兵的住在张文厚的炮楼上。我第二天回家卖了麦子,第三天凑足钱又送去。这五个人悄悄地离开了贺窑,我们三人买枪的事外人谁都不知道。”
“当时我们村郝楼是奉军能去的地方,涧头集是北伐军能去的地方。一句话,这是个两军对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