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混乱的人群中充满了惨叫声和声嘶力竭的抱怨声,也有人疯狂地试图向外逃窜却被人群撞倒、被人潮活活踩死。有人幸运地杀出一套血路,他穿着破烂的运动服,裹着一件被扯碎的大衣,慌不择路地向着一旁的道路逃跑。临阵逃脱并不可耻,他们既非事故的受害者也非受害者的亲属,仅仅是为了壮大声势、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才会决定加入自发形成的队伍。
街道尽头突然钻出来一名孔武有力的青年男子,他居高临下地审视着这名逃兵,眼神中充满了戏谑和玩味。
“哟,我说这里怎么突然闹起来了,原来是你和你的同伙们在捣鬼啊。”这是个留着莫西干人发型的白人男子,只穿了一件不怎么保暖的外套,“你们能不能想出点新鲜的招数?老是应付同一种对手,我都快吐了。”
“你懂什么?牺牲是必要的——”那人强作镇定。
“就凭这句话,我就敢断言你不会是叛军的人,叛军的人不这么说话,他们会继续说几句歌颂爱与和平的老调子,而不是用这种……”白人青年皱起了眉头,“……一副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的态度。好了,乖乖交出你身上的所有武器,然后像条狗一样趴下来向我投降。”
生着东南亚人面孔的男青年没有听劝,他从衣兜里掏出一把匕首,向着那白人青年冲了过去。然而,在对手眼中,他的动作破绽百出、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败笔。没等匕首碰到白人青年男子的衣服,手持匕首的东南亚青年已经被踢中了腹部,痛苦地倒在街边的垃圾桶旁。他顾不得捡起匕首,马上准备翻身站起来逃跑,又被对手从后方踩着脊背,完全失去了逃离的机会。
“搞定。”白人男青年松了一口气,他随即开始对被逮捕的可疑人员进行搜身,确认对方的身上没有爆炸物,这才继续泰然自若地踩在对手的身上、拿出了手机,拨通了同伴的电话号码,“麦克尼尔,制造破坏的人已经抓到了。我不太确定他究竟属于哪一方,但我猜他可能是【青衫军】的间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