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看着几个身上瞬间出现四五道骇人伤口的劫匪躺在地上,咕嘟咕嘟的像土地渗血,悬着的心也就放下来了。
亨利也不知道怎么了,看见那些鲜血,听着周围的喊杀声,居然逐渐兴奋起来。
亨利挥舞着手中的草原重骑枪,高声喊道:“亨利·布罗!为了贵族的荣耀!”
贝恩也抄起骑枪,跟在亨利身旁冲锋!
亨利一马当先的冲向敌阵,劫匪们见状,纷纷四散逃窜,亨利如入无人之境。
哼,真乃无胆鼠辈!
亨利顺手刺死了两个躲避不及的劫匪,锋利的枪尖在战马的加速下轻而易举的划开了劫匪的喉咙,一股铁锈味的番茄汁像喷泉一样。
贝恩甚至怒吼着将一个劫匪扎穿后挑到了空中,虽然这样做没有什么意义,会浪费自己很大的体力。
但是,这种行为对于敌人的震慑是相当大的。
亨利不再和这些连战阵都无法组成的劫匪玩乐,转而去狩猎那些响马,这些移速高的猎物,在他眼里才有趣。
“中!”
“中!”
“中!”
亨利射出的箭支就如同开了自动追踪一样,百发百中,哪怕射不中人,也会射翻马匹,然后靠近用骑士剑补刀。
【击杀劫匪,经验+8】
【击杀劫匪,经验+11】
【击杀响马,经验+27】
【击杀响马,经验+30】
【击杀劫匪头目,经验+22】
【击杀响马,经验+……】
时不时有响马的弓箭不痛不痒的射中亨利,不是直接被盔甲弹开,就是挂在盔甲上充当装饰品。
有甲打无甲,就是屠杀!
战场上喊杀声四起,鲜血四溅。新兵队就如同一座绞肉机,一点一点的绞杀劫匪。
那些幸存的苦苦挣扎的十几名商队护卫,也来到了新兵队的周围,这让他们感觉到了极大的安全感。
虽然他们都有皮甲和棉甲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