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丁入亩。”李安一字一顿道。
摊丁入亩是清朝时期实行的一种税收制度。
古代苛捐杂税非常多,其中最出名的就是丁税,也就俗称的人头税。
这对普通百姓来说其实非常不公平,许多百姓连田地都没有,每年依旧要交丁税。
在清朝实行摊丁入亩前,明朝实行的一条鞭法,算是摊丁入亩的前身。
一条鞭法,把除了丁税以外的其余苛捐杂税,全部折算进了田税。
而摊丁入亩则是把丁税也折算进去。
简单来说,就是把所有百姓需要交纳的税收,全部折算进田税中去。
这样一来,田多的多交税,田少的少交税,没田的不需要交税。
一旦能够实行,田地对于地主乡绅来说就跟鸡肋一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地主乡绅拥有大量田地,又不可能自己去种,始终要租给百姓。
但是田地收成就那么多,百姓们本就被他们剥削的很惨了,他们要是把税收转嫁到佃户身上,佃户根本承担不起,如此一来也没人给地主乡绅种地。
毕竟百姓成为佃户,也是为了活下去。
结果给地主乡绅当佃户,依旧活不下去,百姓自然不干了。
而对于地主乡绅来说,田地若是荒在那,税收一样要交。
甚是隐田现象都能得到解决。
地主乡绅隐田,就是为了避税。
但是把所有税收都折算进田税中,每亩田需要交多少税,是根据当地人丁总数,除以登记在册的田亩数来交的。
也就是说,他们隐田后,明面上每亩田的税就变高了。
那些隐田少的,甚至没隐田的肯定不乐意了,届时说不定还会主动揭发那些隐田的地主乡绅。
当然了,这只是理想状态下。
然而实际上不管是明朝的一条鞭法,还是清朝的摊丁入亩,虽然政策非常好。
但是到了中后期,土地兼并依旧十分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