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扔了余晖的东西感到愧疚,后来是因为余晖做的吃食太好吃了,她的胃被征服了。
说那么多,其实都不足以让她去不告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她是我的侍女,她认为她是我的人。
我收下余晖荷包的那天,她不放心,还偷摸地抱回了宝林养的那只身骨硕大的肥猫。
那只猫可不是普通的猫,和它的主人宝林一样,对气味十分敏感,若是察觉到有毒物靠近,它便会大声惊叫。
余晖送来的东西自然是无毒的,它用毛绒绒的脑袋蹭开了荷包,差点吞掉我的耳环。
我确实该像哥哥对王妃姐姐那样,对余晖有所防备,他一开始连王妃姐姐送过去的饭菜都不吃的。
可我就是不愿,我想哪怕他真的要毒杀我,又或是给我下蛊,我都会认命。
我就是贪恋他带给我的愉悦,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不后悔。
唉,好在我是运气好,碰上了善良的余晖,若是遇上那丧尽天良之人,定会将我这样的蠢人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其实也好好笑呢,那时候余晖费尽心思地给我做吃食,又精心摆盘给我送过来。
余下的便随便盛了,放到食盒里,再让王妃姐姐送到哥哥那里。
王妃姐姐走了之后,哥哥忽而怀念起王妃姐姐做的饭菜。
我没忍心告诉他,他吃进肚子里的,极少数是王妃姐姐做的,大部分都是余晖做的。
自然,余晖每日见我时,也不是只带食盒,还有一些从外面买回来的首饰和小玩意儿。
不止如此,他还用梦幻的雪蚕丝亲手给我做了发簪,又亲手给我戴在了头上。
可我觉得我那日穿得不够隆重,本想着第二日好好装扮一番再戴给他看。
没想到我没等到他,只等来了沐蓝。
她跟在王妃姐姐身边久了,是有几分小聪明的。
可十几岁的人呀,在情爱之事上总是会乱了分寸。
她站在我面前,低头垂眼,看似恭敬,字里行间却是明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