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三娘虽然拿到了三千贯钱的赔偿,但她并不高兴,她反而是担心,招惹了权贵,恐怕后患无穷。
李邺劝了母亲半天,房子也是他们一点点血汗钱积累下来,凭什么一把火烧掉就算了。
烧了自己的房子,赔偿是天经地义。
裴三娘最终被儿子说服,收下了三千贯钱的赔偿,不过永和坊的老宅她决定卖了,一把火烧光了她的记忆,她也不留念了。
裴三娘决定便宜卖掉,被大火烧了两次,无论如何都不太吉利。
第二天,李洵的母亲丁氏请李邺一家三口吃饭。
丁氏原本打算在坊内最好的南皮酒馆请客,被裴三娘婉拒了。
正好李洵的父亲还在高陵县办理交接,家里没有男主人,索性就在家里吃顿便饭,反而更加融洽一些。
李洵家可谓三喜临门,一喜是李洵母亲的恶疮被裴三娘一贴治好,已经渐渐康复。
二喜是他父亲从高陵县庄园调回来,当上了三座安然居大酒楼的管事,月俸从每月六贯涨到十贯,加上家族例钱,他们家一个月的收入就有十五贯,加上一些别的福利,一年的收入也有两百贯。
三喜就是李洵得到了李邺让给他的机会,他可以去明德学院读书了,立刻转学过去,先在下院读半年,然后再转入上院读两年。
第三喜才是让他们一家欣喜若狂,在明德学院有名师指导,再加上李洵自身的刻苦,考上明经科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当然还一个半喜,李洵十一岁的妹妹李小荷给裴三娘做了药童,他母亲丁氏被病痛折磨了两年,当然希望家里的孩子懂点医术。
裴三娘本来不太愿意,李小荷也是相国的孙女,自己怎么能雇相国的孙女当药童
但丁氏出身平民,她对相国孙女这个身份从来不以为然,她觉得自己家和平民没有什么区别丁氏一再坚持,裴三娘也只得答应了。
李洵家的房子其实也不错,八分地,院子不大,房舍很多,分为东西两个院子,东面小院是给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