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琛想起自己以前似乎在某本书籍上看过一篇关于赤狐的报道:
居住在欧洲和拉丁美洲村落的农民都知道,赤狐常常在夜间闯入家禽棚舍,把人们饲养的鸡、鸭统统咬死。据说一位荷兰的动物行为学家,曾在鸡舍旁守候观察,看见一只赤狐跳进鸡舍,大约10分钟内就把12只小鸡全部咬死,最后仅叼走1只,弃留下11只死鸡。
这就是杀过。
陌琛不敢想象,前世二姐的公司在不断扩张的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可仅仅只是这个曾经小范围流通过的外号,足以说明了一切。
虽然后来,几乎没人知道这件事。但是她却曾经在李成风的口中听到过一次,当时对方的语气中满是止不住的赞赏。
现在想想,她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于是,在从大姐那里打听到李成风还要在家里呆三天以后,陌琛当机立断,连人带铺盖卷去了叶欢家,美其名曰督促叶欢学习,互相进步。
对此,叶伯伯叶伯母表示大力支持。反正他们巴不得有陌琛这个正面例子来刺激一下家里的混世魔王,省的天天给他们惹祸。
对了,叶欢叶大小姐,虽然也是一班学生,不过她是叶父花了大价钱买进去的,因此成绩非常稳定,常年高居班里第一名——可惜是倒数的。
地狱般的考试开始了,陌琛为了赶上进度,几乎天天晚上复习到一两点。在她的鞭策下,叶欢也不得不跟着头悬梁锥刺股,深深地为自己交友不慎而感到无比的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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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场考完,陌琛迈着虚浮的脚步,艰难的从考场外走出来。
她今天运气不好,最后一场理综竟然是活阎王监考的。作为班主任兼物理老师的洛子铭,非常尽心尽责的把27考场内仅有的三个一班学生的答题过程从头到尾捋了一遍,中间时不时冷笑几声,听的她瑟瑟发抖。
不用想也知道,其他两位同在27考场的幸运儿,估计跟她非常有同感。
在食堂门口跟叶欢成功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