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天命老人(1 / 4)

裴旻的大帐内,李邺仔细打量朱雀给她的随身匕首,做工很精致,是一把牛角匕首,刀鞘和刀柄上镶满了各种宝石。

对李邺而言,这把匕首太小了,刀柄还不够他一把抓,更像一件装饰品。

最无赖之人便是猎鹰,这个混蛋已经无影无踪,还欠自己三百两银子,他居然不吭声了。

也罢,三百两银子先记在他帐上,以后连利息一起收。

这时,外面响起脚步声,李邺连忙把匕首揣进怀中。

裴旻陪同大将军陈玄礼走进了大帐。

李邺躬身行礼,“晚辈参见陈大将军!”

陈玄礼竖起大拇指赞道:“原来你就是飞鲨,难怪箭法这么高超,我见过你比赛,一百五十步居然能直线射球,我当时就在想,这人必然是一员骑射猛将,果然不出我所料。”

“多谢大将军夸赞,晚辈实战经验还差得远”

陈玄礼着实喜欢这孩子,不仅勇猛过人,关键是有头脑,射鸽时他就抓住了那一线机会,一般人根本看不到,只有细致入微的人才能发现机会。

“我是爽快人,公子给我一个痛快回答,想不想加入龙武军”

陈玄礼动了爱才之心,才十四岁就这么强大,到了十八岁,必然会成为大唐的一员猛将。

李邺笑着摇摇头,“晚辈才十四岁,家人不会允许我入伍!”

其实陈玄礼也是说说而已,人家才十四岁的孩子,怎么可能入伍

“好!我再等你几年,等你十八岁时,我再亲自上门邀请!”

“多谢大将军厚爱!”

陈玄礼还有事,先走一步。

裴旻将一身盔甲放在李邺面前,哑然笑道:“我都不敢告诉他,你只练习五天射箭,这是你的奖品,一套上等的鳞甲铁盔,我按照你的身材挑选,回头我派人送到你家里去吧!”

这个提议正合李邺心思,他拿着也是累赘,连忙笑道:“就麻烦舅父了。”

“小事一桩,不用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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