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是龙门镇赶场的日子,所以也就没吃惊路上会看到如此多的行人。
附近村民来龙门镇赶场,都有各自的目的,或是售卖一些东西,或是购买一些东西,达到目的后,他们就会很快赶回,因为他们不像木易这样闲,他们总有干不完的活,所以他们的脚步要比木易快上很多,无论是背着背篓的,还是挑着箩筐的,脚下速度都比木易要快。
只不过,这些村民在路过木易身旁时,都会忍不住多看木易两眼,因为木易这一身天元锦衣实在太华贵了,跟村民身穿的布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加上木易挺拔的身躯,帅气的长相,形象气质极佳,自然会吸引行人的目光。
对于行人投来的目光,木易用善意的笑容作为回应,虽然他认不得这些村民,但心里对这些村民却有一定的亲切感。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突然跑到木易的跟前,拦停了木易,一脸吃惊的看着木易,眼中满满的都是羡慕。
小男孩看起来也就是四五岁的模样,身穿一件布衣,布衣虽然没有补丁,但明显大了不少,显得很不合身,他手里拿着一根甘蔗,咬了一口甘蔗,嘴里一边嚼着,一边对木易开口说道。
“哇,大哥哥你身上这套衣服真帅,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
小男孩表情很惊讶,目光中则是满满的羡慕。
木易先是愣了一下,他没料到这小男孩将他拦停,居然是被他身穿的天元锦衣所吸引,他笑着摸了摸小男孩的头,看了一眼小男孩手中拿着的甘蔗,然后笑着说道。
“小弟弟,你牙口真好,这么小就能咬动甘蔗了,以后肯定有出息。”
小男孩手中的甘蔗,每一节大概有二十公分长,共有四节,被剥皮的是第一节,并且已经被啃食了一小半,这种甘蔗就算是成年人来剥皮,都要费些牙口,更别说一个四五岁的小孩了。
“嗨,这有什么,大惊小怪,我不仅牙口好得很,力气同样大得很,不信你看好了。”
小男孩一副老气横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