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梦中的女孩只知道自己在冰天雪地中困了好久,忽然有一堆火焰燃起,本能的朝着热源靠近。
女孩的小脚还在往男人最可怕的地方钻,就在要碰到时,一只大手截住了女孩作乱的小脚。
“容妈,捂捂,我冷!”
女孩嘴里细细软软的呓语,击打着傅南洲的耳膜。
把我当妈妈了?果然是娇生惯养出来的。
按照女孩所说的,傅南洲用手掌给女孩捂着冰凉的小脚。
女孩脚上的皮肤娇嫩,带着薄茧的大掌触手可及之处如同丝绸有一般细腻丝滑。
傅南洲已经心猿意马,摸着摸着,就变了味道。
滚烫的手掌从脚踝到大腿根,没有停止意思。
额!
疼。
睡梦中的女孩痛呼一声,男人才反应过来,刚刚没把握好力道,在女孩大腿上掐了一把。
按照女孩娇气的程度,估计现在已经紫了吧。
深吸一口凉气,艰难的将手掌挪回原地给握住那双如如玉般的小脚。
磨人!
一晚上,傅南洲根本就没有完全入眠的时候,女孩像是只八爪鱼死死的缠着他。
搞得他一晚上都处在一种欲火焚身的状态中,好不容易到了早上女孩才堪堪放开他,才得以入睡。
沈清棠昨晚上睡得极好,醒了个大早。
抬头注视着还在睡梦中的男人,不禁感叹傅南洲的容貌实在生的好极了。
高挺的鼻梁,完美的薄唇,脸上的一棱一角都是那么令人感叹上帝的不公。
沈清棠见过男人中容貌最盛的人就是自己舅舅沈千羽,清风霁月中的斯文败类。
这个男人跟舅舅的好看不一样,傅南洲五官中的硬朗是舅舅没有的。
沈清棠看的入迷,白嫩的手指悄悄来到他的脸上,一时间竟然忘了他是个从血雨腥风里走出来的大魔头了。
啊!
沈清棠痛呼一声,整个人天旋地转,被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