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沈烨点头。
他也不好意思白要,便把兜里剩的几百美金给了老头,算是包车的费用。
另一边。
巴维尔和他的队伍已经驻扎进基地。
作为渗透部队,他和队伍成员脱掉迷彩,拿衬衫包住头,行动上融入了当地武装。
只不过手上的武器还是有区别。
哈玛斯的武装部队,多是由穆兄会的信徒和追随者组成,他们能够获得的武器参差不齐,有一把AK-47步枪都属于重要火力。
巴维尔手里握着最爱的APC9冲锋枪,脖子上还挂了把UMP45。
队伍成员与他保持一致。
“队长,我们的子弹补寄什么到啊?”头上裹黑衬衫的小队成员问道。
“万一要是打起来,就我们上手这几百发,可经不住几轮挥霍的。”
“那老板不会怕死不来了吧?”
条纹衬衫裹头的小队成员担忧道,“急死人了,我可不想死在这里。”
“再等等!”
巴维尔眉头紧皱。
被队员的丧气感染,也不自觉担心起来。
正是沈烨答应亲自送货,他才决定花重金,把后方补寄的任务交给沈烨。
现在想来,当时决定多少是有些草率冲动了。
要是那小子真胆小不来了,岂不是让队伍几十号兄弟陪着老子去死?
该死
真该死!
巴维尔咬着牙,狠狠地往地上啐了一口。
就在气氛逐渐凝重时。
忽然。
“铃——”
手机铃声响起。
巴维尔连忙接通,话筒里传来沈烨的声音,他这才松了口气。
“我们已经到加莎城西南边境了,位置是……稍等,我看一下坐标。”
和这边死亡氛围笼罩下的紧张感不同,沈烨的语气轻松惬意。
“栗娜,查看一下我们的当前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