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里,但是行驶到半路,却是乌云密布,下起了去倾盆大雨,而且这种山路,林欢欢开的很少,他甚至都清楚这种山路的路况,这条险路,林欢欢格外注意。
宋东野也是有些害怕:“哥,实在不行咱们靠着停一会吧,等雨停了再开吧!”
林欢欢没有停下,但也把车速放慢,就是因为这条路是在漫长,也实在难开,保不齐齐祁买不到车票就找了一个私家车来了,这也是林欢欢放心不下,执意要陪伴她的原因。
晚上九点,比预计晚了一个小时,他们就来到了这所镇子,其实连镇子可能都称不上,里里外外只有小二十栋房子。
“这些房子...都很新啊!”
“新?”齐祁苦涩道,“十几年前,这里的房子因为一家子的火,把整个村子都点找了,那天晚上我都不知道什么情况,就被妈妈抱着出来,躺在草堆里睡了一晚上!”
宋东野圆场道:“哎呀,那齐祁姐你也很了不起啊!你从这样的小村子,考到了山城,还是985欸!”
齐祁叹气道:“有什么用呢?”
“哎呀,人得往前看嘛!”
透过车窗,他们真切的看着村里盘坐在地里,烤着火堆的人群,其中妇女居多,但这也是让林欢欢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
村子,能给一个处于芳华年纪的女人,带来多大疮痍。
他能看得出,这些女人的底子,五官,都不错,但皮肤,却充满了沟壑,和尘沙。
可换来的,却是那醇厚的质朴。
看着一个妇女的手势,林欢欢把车停在了路边,然后扛下了行李,林欢欢一个人背了一半的行李,慢慢的走到了齐祁的家里。
打开门,一个妇女正佝偻着,手里拿着一个不锈钢,上头却有着陶瓷纹理的碗,她眼神宠溺的看着身边一头大哥的金毛犬。
大黄伸着舌头,眼神澄澈,和老太一起看着眼前黑白的电视机。
“熬!”
老太本想把碗里唯一的一块肉夹起,放进大黄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