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他笑着说:
“不错不错,他以后可以做我的手下。”
他忘了那一日烈日下的毒打,
忘了他爹三天没给他吃饭,
他就记得那个蛮族首领的诗做得很好。
什么“蛮族好,蛮族雄壮,蛮族地位高”、什么“首领好,首领很好,首领就是你们的爹娘”,
这些诗太妙了。
令年幼桀骜的陆大有心中种下了崇拜的种子。
他也要成为这样的人!
于是他跟了那个首领三年,
像孝敬自己爹一样孝敬那个首领,
像狗一样巴结,
终于凭着自己卓绝的天赋学了一身本事,
把那个首领打成了残废,
占有了首领的女人,
然后召集那一支蛮族所有成员,
亲口念出了他人生的第一首诗——
念完以后,这支蛮族死了一半人口。
他理解,毕竟没有人能一蹴而就,总要经过努力才能获得别人的认可。
所以他努力了半夜,
在第二天念出了他人生中的第二首诗的时候,
全族都被他惊人的诗才轰动了,
欢呼声、尖叫声,不绝于耳,
甚至还有一个被他的诗感动得涕泪纵横的蛮族女孩,
令他十分高兴。
为了表示这份高兴,
他当晚赏赐了这个令他十分高兴的女孩子一次给他侍寝的机会,
可惜这女孩子可能太激动了,
没能撑过去,
就死了。
或许也有他太重了的缘故,不过肯定不是主要原因。
总之,功成名就之后,他明白了前任首领的一句看似普通,
却充满了哲理的话语:
“努力就有收获,人人都能成功!”
他也一直为之努力着。
然而他至今却再没能遇到一个具有如此诗才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