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通过茭配来进化,提升天赋上限。
比如一只哥布林,从来没有茭配过,一辈子都不会进化,等级也是最高10级。
若是和低等动物野猪,狒狒什么的茭配过,就可以提升等级上限。
要是跟魔物,或者异族茭配过,后面就能进化,变成大哥布林。
跟人类茭配过的话,进化成大哥布林的速度会更快。
甚至进化为哥布林英雄,哥布林霸主、哥布林大王等等……
因此,除了吃喝拉撒之外,繁衍已经成为了哥布林的每日功课。
它们欲望强烈,乐衷于和各种雌性进行茭配,基本上来者不拒。
霍森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放着好好的人类女子不掳走,还是头一次听说掳母猪的……
不过想想也是。
人类它们打不过啊。
单单是那些神出鬼没的冒险者,就足够让它们喝一壶的了。
常年都是野生的母猪和狒狒,想换个口味也在常理之中。
思来想去,也就只有温顺的家猪是它们的不二之选了。
于是那天夜晚,趁着夜色,他和一伙哥布林偷偷潜入了一个猪圈。
然而没等它们脱下裤子大干一场,四周就火光通天,无数人类冲了出来,将所有哥布林都被五花大绑了起来。
当然,其中也包括原主。
最后,村民们以每只5铜币的价格,将他们卖给了眼前这个肥胖的养猪女人,用来当肥猪们的饲料。
哥布林虽然又脏又臭,但好歹也有肉,剁碎了喂猪是人类一贯的作风。
被关的这几天时间里,十多只只哥布林已经被喂了七只,现在只剩下一小部分,而他就是其中的一员。
想到这里,霍森的脸都黑了下来。
谁家主角刚穿越过来,就要给猪当饲料的?哪本破书会这样写?
不行,他必须得活下来。
想到这里,霍森的目光露出坚定色彩,将目光紧紧盯向囚禁自己的铁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