鬓角划过,只觉得耳膜股股风声。
众人一片口哨。比起任由他们拳打脚踢的懦弱绵羊,还有什么比濒死挣扎的猎物更能引发他们内心嗜血的野性呢?
他们步步围剿,越逼越近。
肖风不知从哪里突然掏出一把匕首,刀鞘上闪着耀眼的光,五彩穗子在夜风中飘扬,如果不是出现在这样千钧一发的危急场面下,这把匕首更像是一件巧夺天工的艺术品。
林初欢暗叫:完了!
这一次,她的第六感又没有辜负她!
十三少看见匕首后,眼睛里贪婪的神色更炽烈了几分,他们混迹**多年,只一闻,就可以嗅出它的价值。这真是老天爷赏给他们大年初一的礼物,不枉他们拜了一夜的关二哥!这把镶嵌了钻石的匕首,当下就要易主了!
肖风抽出匕首,对着空中一阵乱挥,一团白影笼罩在他身前,要夺他手上的匕首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林初欢瞄准他们犹豫的时候,突然向着他们身后大喊:“Sir!这里!给你们留的花!”
众人回头一扫,趁着这个当儿,林初欢一拉肖风,两个人相视一下,拔腿就跑。
“追!”夹克男吐掉嘴里的口香糖,竟敢耍老子,一挥手,众人蜂拥而上。
肖风和林初欢手牵手,没命地向前跑。庙街人头攒动,店铺栉比,走动非常不易。他们在人群中穿梭,碰着了人,撞倒了摊位,也来不及道歉,只知道向着前方,奔跑!
奔跑!在大年初一的香港!没命地奔跑!
全身心地奔跑,只感受到双脚踏到地面的刹那,呼吸,也变得弥足珍贵。
他们不知道何处是这段亡命天涯的终点,不知道何时他们才能停下。现在,他们没有时间思考,只凭借着身体指导方向,奔跑!奔跑!奔跑!
光影在退后,人群在退后,只有香港的月亮和星星始终照亮着这两个亡命天涯的男女。
“我们会不会跑到世界的尽头?”林初欢想。
“我们要跑到世界的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