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风给了林初欢,一整个拥抱。
但这个拥抱,发生得那么快,快到林初欢还来不及反应过来,肖风已经拍拍她的脑袋,放开了她。
她和肖风之间的一切,为什么都迅如闪电。
拥抱、亲吻、牵手、生死默契。
是他们被命运的手牵扯着于冥冥之中和时间进行着一场目的不明的竞赛?还是拥抱、亲吻、牵手和生死默契,如果失去了情感的维系,那就只会剩下徒有虚表的动作外壳?或许,也没有那么玄妙,不过是一个无心,一个有意罢了。
林初欢暗暗告诫自己清醒再清醒。她本来就不属于那类爱做梦的女生。做梦,也是生活中的一项奢侈。
正如每个女孩永不嫌多的衣裙香包饰品,这一切的一切,对于林初欢而言,都是生活必需品以外的东西。她心甘情愿地提供给妹妹一个不食人间烟火般的生存环境,尽可能的不让她为柴米油盐操一份心,但对于自己,她绝不肯这样的纵容。
昨天下午到晚上,她和尉迟唯儿逛街的唯一收获,就是为林素喜添了一件羊毛大衣。那羊毛摸上去那么柔软,几乎可以让人联想到小羊无辜的眼睛。它多配小喜,林初欢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大衣。
尉迟摇摇头。有一种病入膏肓叫作永远学不会像爱别人那样爱自己。
所以,今天站在肖风眼前的林初欢,一件鹅黄色的羊毛衫,一条纯黑色的西裤,一双暗红色的平底小靴,简单干净,朴素无华。
肖风拍拍她的脑袋。他太开心,太兴奋,他不是不敢想和林初欢一起工作,而是让他想也想不到,幸福来得始料未及,他来不及好好消化,只能借助于一个拥抱表达内心的心潮澎湃。当他忘形地将林初欢揽进怀里的时候,他的心在那一刻被填得那么满,那么充实,他觉得不可思议,他得推开她重新确认一下。天地怎会圆满如初,人心怎会无求无念?他得推开她。但是,推开她之后,他似乎一下子少了前一秒无知无畏的勇气,他没有办法在林初欢安静的双眼前,再任性地将她揽在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