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省,绝对不浪费。
林初欢摆摆手,“不要送来送去的,你早点回家休息吧!”笑着转身离开。
男生大概是所有动物中最不擅长逛百货商场的。尤其,还是那么巨大的商场。肖风着实是累得就想倒头就睡。“真了不起,她这体力,白天要站着上班,晚上还能这么逛上两个小时!厉害啊厉害!”看着林初欢的背影消失在地铁口,肖风大大打了个哈欠,扬手招来出租车。
林初欢靠在地铁车厢的扶手上,在球鞋里暗暗活动活动站了十二个小时的两只脚,她在车厢里闭起眼睛。她很累,也很快乐。她第一次发现,生理和心理真的可以如此截然不同地统一在一起。她不想他送她回家。
她不想,自己也许有一天会习惯他送她回家。
她一直一个人下班回家。从城市的这一端到那一端,没有抱怨。她现在怕,万一当她有一天习惯以后再消失,她会不会,难以承受这段长路上的寂寥和孤单。
宋心怡在一旁看着林初欢的脸色,最近她有些缺觉,眼圈黑黑的,看上去有一些疲倦,不如往常犹如打了鸡血一般的神采奕奕。前一段日子,天天求爷爷告奶奶地请人和她换班,每晚早走两小时,中午饭菜也忘了做,顿顿都去地下的超市食堂吃地沟油。她心里纳闷,这丫头是不是交了男朋友?
这个年纪的女生,是该好好交个男朋友了。但宋心怡还是有一丝狐疑,热恋中的女生,不是应该很爱打扮,经常买衣服化妆品吗?可是这个傻丫头,换下工作服的她,每天还是一身羊毛衫、牛仔裤和一双旧球鞋。她怕这个对什么都认认真真的女孩上当受骗。
这个大城市里的人,比她那个小镇子可是要复杂世故几百倍了。
她想机会和林初欢聊聊。刚想到这,内线电话响,这是总部的内线,宋心怡赶紧收回神,毕恭毕敬地接起电话。
随着电话里的声音,她瞠目结舌地把眼珠子停落在正向顾客解释着什么的林初欢身上。
“初欢!”她放下电话,走到林初欢身后,对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