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身体,巧了,名字也叫做祁同伟。
他的身世比自己好的有限——烈属子女。
父母都是在剿匪战争中牺牲的。
刚刚上小学不久的祁同伟就成了孤儿。
好在前身比自己幸运的太多。
身为烈属子女,吃饭基本上不愁,自然由国家供养。
成年之前,别家孩子有的,他们有。
别家孩子没有的,他们还有!
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别人都是补给困难,前身不是。
蛋奶管够!
问就是前身的父母为国家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这是他们应得的。
前身倒是很争气,学习成绩向来优异,考上了大学。
本来,他有个好的前程。
大把的工作可以选。
前身有觉悟。
他要遵循父母的轨迹接班!
那个时候,接班人的思想特别的浓郁。
国家已经没有匪患。
前身就做了警察!
学校的老师很想让祁同伟留校教书或者进入仕途。
他认为祁同伟有这方面的天赋。
然而前身主意很正,故此只能表示支持。
就这么着,前身就做了警察。
前身抓贼的时候,竟然抓到了特务头上,被特务打了三枪,就这么着,祁同伟附身重生!
等弄明白这些事情的时候,祁同伟无声大笑。
他的嘴角微微上扬,嘲弄着看着天空。
“没有人能审判我,就算要付出自己的生命,我也要胜天半子!”
他打量了自己一身军绿色上衣,天青色下衣的警服,微微摇头。
“兜兜转转,我又成为了警察!”
“这可真不是好主意。”
祁同伟对前身的选择颇有微词。
做什么不好?
非得做警察?
当然,这个时候警察的权利很大,远不是四十年后能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