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知有些事情很危险,甚至明知道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总有人乐此不疲的去做?甚至平时很懦弱的人在某种极端环境下也可能迸发出悍不畏死的力量。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从基因层面上来说,一个种族想要保持延续,会将对死亡的畏惧烙印在dna里。然而不管是西方还是东方,是真有些人能将生命置之度外。区别则是东方这类人更多的存在于集体之中,而西方则以个体居多。这大概就是大陆文明跟海洋文明的区别,当然如果要说的更直白些,就是农耕文明跟海盗文明的区别。科技没有这么发达的年代,在大海上抢劫,是真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买卖。图的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的刺激感。当然放到现代可以有很多解释。比如东方会将这种悍不畏死归于一种信仰跟精神,而西方则通常以马斯洛需求体系来概括一切。简单来说就是,人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就要开始追求自我实现,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感。毫无疑问,身为记者的克里斯·罗迪不但吃得很饱,还极具冒险精神。比如从他在网络社交媒体上的种种言论就能看出,他是不甘于做個籍籍无名小记者的。他的偶像可是当年大名鼎鼎的鲍勃·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坦。记者这个行当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如果能干一票大的还不死,便能名利兼收。而现在机会就摆在了克里斯·罗迪的面前。……“杰克,我有大新闻!”克里斯·罗迪直接冲进了新闻部主管的办公室。“好了,克里斯,稳重些。”正在伏案工作的主管杰克·斯特尔抬起头,眼睛余光从老花眼上方瞥了这个冒失的年轻人一眼,不太满意的呵斥了句。其实杰克·斯特尔是非常喜欢克里斯·罗迪的。每当看到这个充满活力的家伙,他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都有着一样的理想跟激情。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