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夏侯霸站在了散花楼顶,挺着身子眺望着远方,心中也暗暗的下定了决心,虽然他作为零零后,正值青春年华,即使有着健硕的身体,但也是花季少年一枚,完全是那,毫无畏惧的初生牛犊。性格十分霸道好爽,正如他的父亲一样,有着优秀勇猛的基因,使得他特别的骄傲,夏侯渊不仅为他遮风挡雨,还能劈山开道,他是如此的庆幸,而且他的大姨夫还是世间无人能及的大英雄曹操,试问,当今世界谁与争锋,他的大姨夫,永远是他心中,无比崇拜的神一样的存在,他能不骄傲吗,即使是让他肝脑涂地,战死沙场,他也是无所不迟,毫无畏惧的。毕竟这是他作为男儿身,应洒的热血,他的大姨夫永远是他心中的太阳。如今他游历在这大江南北,隐匿于山林之间,于混沌中横冲直撞,就为了将来有朝一日,能够报效祖国,慰藉他的父亲。因为他身上流淌着的热血,就是为了保家卫国。奸除大耳朵贼刘备矣,这就是他的使命,以及他存在的意义。
就在夏侯霸还沉浸在漫山遍野之中时,以及抒怀胸中的志向的这个间隙,有一名装扮成店小二样式的细作李四,来到了他的耳边小声的说话:“公子,我探听到了,明日刘禅将于岷江码头,和诸葛亮顺流而下,汇入长江之后,转舵前往荆州之地是也”。他点点头迫不及待的想要听到更多的消息,李四接着说出了重点:“那个刘禅特别怪异,穿着打扮与疯子无异,头发炸成了花,穿着露大腿的花裤,还有那破烂的T恤,毫无章法,十分扎眼,人群中一看便知”。他听完以后大惊失色,便赶忙补充到:“刘禅身旁是不是有一个,黑乎乎的跟煤球似的壮汉,他手里是不是还时常,把玩着一把长得像青铜弩机一样的小把件,是不是他,我还记得张络誉脚下,穿了一双奇怪的人字拖鞋,我们这个世间哪有这样的物品,至少我长这么大,也从未见过的”。他激动的询问着李四,李四连忙点点头说:“是的,就是就是,公子是如何知道的”。他大惊失色,懊悔自己错失了良机,早知如此,当初就不应该轻易的放过张络誉。想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