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一天时间的适应,张烨勉强是掌握住了自己现在的力量。
不过他的靴子与外套为此已经牺牲了。
现在的他犹如一个流浪汉一样,全身上下一个背包,一间破破烂烂的衬衫,一条满是泥土的裤子以及破了洞的靴子。
又是两天过去,巨力蚁依旧没有丝毫苏醒的意思,这让张烨很是担忧。
于是也不在猎杀妖魔了,而是选择了回去凌海市。
接下来经过了一天多的赶路,他总算是看到了安全区的围墙。
随着他走进安全区,一路上的人都对他投来了敬畏的神色。
虽然他只有十多岁,但是现在的他和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叔没啥区别。
不过他一身的鲜血以及身上破破烂烂的着装却是让人不敢小瞧他。
能够从荒野杀回来的都是狠人。
尤其是张烨身上那股杀气,就算是普通人都能够感受到。
张烨走进了一家餐馆,里面此刻人满为患。
“老板,给我来十碗面。”
张烨走进来就大声喊到。
他这两天吃肉已经吃腻了,需要换换口味。
一瞬间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当看到张烨的造型的时候,所有人又瞬间收回了注意力,继续自己的话题起来。
他们一眼就看出了这是一个狠人,身上竟然已经被鲜血浸透了。
并且看他的模样,那并不是他的鲜血,那么就只能是妖魔的鲜血。
而想要达到这种程度,他们不知道这一位到底杀了多少妖魔。
不过让他们疑惑的是,为什么鲜血会溅射到他身上,难道是他亲自去和妖魔搏杀而不是宠兽。
这让所有人都有些不解。
不过不解归不解,但是狠也是真的狠。
所以没有那个白痴会去招惹他。
一个身穿制服的餐馆伙计没一会儿就端了十碗面上来,上面的肉还是老板刻意提醒了加多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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