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古!”章惇听说田仕儒率军抵达邕州,连忙带着苏子元出迎。
一见面他就非常热情的抓住了田仕儒那长满了老茧的大手:“吾已候崇古多时!”
“崇古来了,交趾事可定矣!”
早在汴京的时候,章惇就请求天子,调动田仕儒的忠胜义军加强御龙第一将。
这是因为,忠胜义军在山地丘陵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
甚至可以说是大宋最擅长做这种事情的军队。
从熙宁三年,思州的义军在孙构的命令下出兵南平以来。
忠胜义军,已经在南平、泸州、交趾、广元等地立下赫赫战功,也打下了偌大的名声。
当年,章惇开湖南,麾下就有一支两百人的忠胜义军的弩兵。
他对这些思州兵印象非常好。
忠厚老实,吃苦耐劳,能战敢战,最重要的是——他们特别会爬山。
如今,田仕儒亲率着一千五百名义军赶到邕州。
这让章惇手中,拥有了一支可以穿插到交趾兵后方去的奇兵。
翻山越岭,披荆斩棘,这是思州兵的特长。
田仕儒却有些受宠若惊了。
他看着穿着紫袍,挂着金鱼袋的章惇,躬身拜道:“末将岂敢当相公亲迎?”
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官。
也就是王光祖了。
但王光祖只是武臣,而且武阶才遥郡。
与章惇这样的执政出镇的帅臣之间的差距,不可以道里计。
对田仕儒而言,章惇如同是天上的人物。
自然,他是非常激动的,虽然不至于纳头就拜,但兴奋是一定的。
“崇古不必多礼。”章惇的性子,属于那种和谁都能玩到一起的,他眯着眼睛,微笑着说道:“崇古既到,交趾贼授首不远矣!”
田仕儒只觉脑门一热,当即说道:“相公,末将此番已将熙宁南征时,追随燕帅的五百健勇也带了过来。”
“有他们在,交趾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