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欢在范家说话的时候。
夜幕下的开封府,却已经有着一辆辆马车,拉着一车车的金银、锦缎、香料,到了开封府的官衙前。
一个四十岁上下,穿着粗衣的男子,从马上跳下来。
他来到开封府前,对着一个站在门口的差役,拱手道:“烦请足下知会,今日留守开封府之官吏……”
“在下,孙家正店孙赐特来归还历年所欠市易务之糯米钱,以及历年积欠的种种商税!”
孙赐?
那差役听了这个名字,顿时就一个激灵。
他看向眼前的男子,眼中露出崇拜之色。
这可是汴京城的传奇人物!
他本是一个正店的酒博士(正店里伙计的称呼),后来因为做事勤快,得到了店主人的赏识和提拔。
于是‘因其诚实不欺,忠厚可亲,主人爱之,假以百千,使为脚店’。
嗯,借钱给他,让他去开一家脚店,成为该正店的下级经销商。
然后,孙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将正店主人所借给他的钱,连本带利全部还清!
更因为经营出色,他的那家脚店的生意,日益兴盛,以至于‘人竟趋之,日夜不休’,最后‘久之,遂开正店、建楼……’。
这个久之是多久?
答案是五年!
五年时间,从一个酒博士,摇身一变,成为汴京城七十二家正店之主!
孙赐也就成为了无数汴京人的偶像。
孙赐看着那差役,豪迈的点头:“正是某!”
“某受皇恩,方有今日,奈何某不识大义,浑浑噩噩……”
“以至放荡无形,辜负君恩,竟积欠官家之钱……实在是该死!”
“更有甚至,竟私毁内环墙垣,以为脚店……”
“今日官家巡城见我脚店,非但不加责罚,只是命我拆毁……”
“官家仁圣,实在是千古罕见……”
“某闻之,羞愧难当……于是,幡然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