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上的伤疤,深深地陷入了回忆。
年月日
天气转寒,我早已经看不惯这社会上的黑暗了,据我打击罪恶已经有四个半月时间了,
我今天在失踪搞事里看到了一名失踪的女孩,我已经循着线索找到了凶手的家,趁着凶手没在家,我潜入凶手的家,我打开门,开始对一个又一个的房间进行排查,在地下室中我听到了喘息声,我在一个大立柜中发现了女孩,女孩的眼神害怕极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眼神,懵懂无知,纯洁,我赶紧帮女孩松了绑,我只听那女孩说:“叔叔,你是来救我的吗?你快救救灵儿呀!灵儿被坏人带到了院子里就没回来。”,我回答说是你妈妈让我来救你的。
我赶紧带着女孩去院子里面去寻找另一个女孩,等我到院子里的时候,我看到了这一生都无法遗忘的画面,两只狼狗正在疯狂地啃食女孩的尸体,他们扯碎骨头,互相争抢,我赶忙捂住小女孩的眼睛,小女孩突然放声的哭了起来,我无法出声安慰女孩,我让女孩去警察局报警,我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走向后院,一刀一刀的砍向两条畜牲。
然后,我躲在了卧室的阴影里,一个男人打开门,迈着虚浮的步伐走了进来,我一脚把他踹到沙发上,我挥舞着菜刀砍向男人的脸,一刀,两刀,三刀,男人已经被我砍得面目全非我把菜刀扔在地上,离开了房间。
从那一夜开始没有罪犯从我手里活着走出来过,当一个男人看过这世界上的黑暗,就没有办法置之不理,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小女孩放在我手上的糖果是多么的烫人。
罗恩倒在椅子上睡了过去。
人们常常报纸上的头版看到一个头戴面具的神秘人在进行杀戮,世人都觉得他觉醒了什么可怕的能力,把自己的灵魂先给了可怕的魔鬼,有人叫他“杀人犯”,有人叫他“恶魔”,有人称呼他为“城市的蛀虫”,他仿佛成为了世界的公敌。
可是,他永远无法忘记,那个晚上,小女孩对他的称呼----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