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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刘邦的抉择(1 / 3)

公元前210年,这是个非常重要的年份。

这一年,刘邦有了个差事,送一批囚徒去骊山干活,确切地说去骊山修墓。骊山坐落在咸阳北郊,咸阳是大秦帝国的首都,非常的繁华富庶。不过,那时候的人显然对首都的向往并不是特别强烈。对于刘邦来说,这绝对不是个好差事。路途遥远不说,中间一旦发生什么变故,自己就得玩完了。

刘邦能领到这个差事,算是倒了霉了,在劳役繁重法律严酷的秦国,这无疑是一个高危工作,很容易就把自己给搭进去,说不定还会得个渎职的罪名,死了也别想捞个烈士的荣誉。

刘邦一路都很郁闷,以前晃晃荡荡游手好闲,日子过得自由自在,现在做个什么亭长,俸禄没几个子,还得把脑袋拎在裤腰带上。

咸阳谁没去过,谁稀罕?上次去的时候,见到那不可一世的秦始皇,我刘老三就发表了一句很著名的观点:大丈夫当如是也!他骂道。

好在当时秦始皇没有后来朱皇帝无孔不入的能耐,不然这句话要传到他耳朵里,那刘老三就得吃不了兜着走了。

他娘的你老天的保佑老子能顺顺利利把人齐齐整整一个不落的送到那该死的咸阳,我刘老三敬你一壶。刘邦望着星空,继续玩劣地大骂。

事情没有按刘邦的祈祷进行,不想它发生的偏偏就发生了。刘邦送的那批囚徒,没走多远已经跑了一大批,到丰县泽西亭的时候,刘邦已经受不了了,便停下来,干一件事—喝酒,顺便再干一件事---抉择。

每个人的人生都在不断的做抉择,有的抉择很重要,有的抉择不重要。此时此刻,刘邦就面临着一个很重要的抉择,因为他的抉择是要关系脑袋的位置问题。

怎么办, 都跑了这么多人,送过去,朝廷便要治我的失职之罪,运气好,可能留个脑袋。运气不好,死无全尸。不死的可能性有多大呢?几乎为零(秦法苛严的后果)。大秦帝国从 不在乎一个小小的亭长,所以几乎是必死无疑。咸阳是不能去了,因为我还不想死,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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