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他们对我们动手,我们可以合理自卫。大家都小心点,受点皮外伤没事,别真被打断腿了。”
千钧一发之际,廖羽丰做出了决定。
现在这个样子,跟虎狼帮那些人解释是没用的了,眼下能做的,第一种选择就是带着队友们逃出这里,只是这样做会有些对不住严哥他们。
在廖羽丰眼中,严哥并不算是小混混。
他觉得,严哥只是朋友比较多,喜欢和那些狐朋狗友聚在一起而已。只是因为严哥的哥哥开创了所谓的铁血帮,才导致严哥和“混混”这个词拉扯上关系而已。
他从未听说过严哥干过什么坏事,也不觉得严哥是会做出什么坏事的人。
这个朋友是值得帮一把的,而且虎狼帮那些人最多只是拿着铁棍,并没有拿刀具,要打起来的危险系数也是有限的。
而且要逃出这里,还是不可避免地要和对方发生肢体接触,那到不知直接就和严哥这边的人一起好好教训这帮故意闹事的家伙。
威风摆明就是叫人故意来球场这里摔倒,然后想让严哥赔礼道歉,颜面尽失。
此等卑鄙无耻之事,廖羽丰是极其鄙视的。
有了廖羽丰的决定,大家都可以放开手脚,不怕因为打人而被篮球队开除什么的了。
小玉一方面暂时退出了球队,所以他毫无顾忌,另一方面,他是对自己的打架实力有自信。等廖羽丰等人上来帮他忙的时候,他就又撂倒了一个人,紧接着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棍子,凭借自己的身体素质硬抗了过去,然后一脚把那个砸中他的人踹飞。
也就是说,小玉他一个人就干趴了四个人。
小玉的强劲势头给后面跟上的篮球队众人增添了无穷自信,另外这光看个头,篮球队这边也是优势明显,即便他们人数要少。
试想一下几个一米九几的大个子站在你面前,就算你有铁棍,也不敢保证自己有绝对胜算。
哪怕是一米八出头的孙飞昂,他肉眼可见的肌肉线条,也一看就是不好